南方日报讯 (记者/朱晋 通讯员/黄彩华 钟小欣 黄雨冰)邓先生被公司拖欠工伤赔偿款18.2万余元,向法院申请执行。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执行干警及时控制“老赖”公司财产,并迅速组织有效沟通,在立案仅3周后就圆满执结这起执行案。7月25日上午,邓先生前往厚街法庭拿到了全部赔偿金。
2014年9月,来自重庆的邓先生在东莞市厚街镇赤岭村的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木工主管。公司一直没有为邓先生购买社保。
2014年12月3日,邓先生在工作中受伤。2015年6月,邓先生被认定为工伤,同年7月被鉴定为伤残八级。随后,邓先生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26.6万多元。后仲裁部门裁令家具公司支付邓先生工伤赔偿款17.5万多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2015年11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家具公司向邓先生支付工伤赔偿款共18.2万多元。家具公司不服上诉。2016年6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但判决生效后,家具公司拒不履行债务。
今年7月1日,邓先生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执行。7月4日上午,承办此案的厚街法庭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启动弱势群体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机制,向家具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展开了对家具公司的财产调查。
7月6日,执行干警从邓先生处得到消息,家具公司正大量出货。执行干警认为家具公司有转移财产的可能,立即前往其经营场所,对机器设备等进行查封,及时控制了公司财产,并告知该公司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
7月12日,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到庭协商,家具公司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7月21日,家具公司将全额执行款人民币18.2万多元转入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7月25日上午,邓先生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办理了相关的领款手续,拿到了全部赔偿金。至此,一宗工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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